集合论是数学的一个基本的分支学科,研究对象是一般集合。集合论在数学中占有一个独特的地位,它的基本概念已渗透到数学的所有领域。

  按现代数学的观点,数学各分支的研究对象或者本身是带有某种特定结构的集合如群、环、拓扑空间等,或者是可以通过集合来定义的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集合论可以看做是整个现代数学的基础。

  集合论是康托尔于19世纪末创立的。它的发展经历两个阶段:1908年前称为朴素集合论;1908年后产生了所谓公理集合论。后者不外乎是前者的严格处理。

  由于广泛的使用了数理逻辑的工具,集合论逐渐成为数理逻辑的一个分支,并从60年代以来获得迅速的发展。